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望谟县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省级示范试点——桑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望谟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贵州省望谟县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省级示范试点一桑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望交路〔20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望谟县桑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招标人为望谟县桑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省望谟县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省级示范试点——桑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贵州省望谟县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省级示范试点——桑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2 建设地点:望谟县桑郎镇桑郎村、八合村、述里村、卡加村、兴合村;
2.1.3 建设规模:农村安全防护设施、产业运输桥梁等。
2.1.4 项目总投资:554.16万元;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2.2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3 合同估算价:554.16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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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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