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10-15长安区山前中部受损区湿地修复、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与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提升)工程施工已由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6〕0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科林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实施区域主要涉及王莽街道办事处、太乙宫街道办事处共计2个行政街道,包含刘秀片区、土门峪和温家山片区三个区域。刘秀片区涉及2个村落,刘秀村、王莽村,土门峪、温家山片区涉及4个村落,温家山村、土门峪村、星火新村、东堡村,通过实施林地提质改造、土地综合整治以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9.18公顷,其中林地提质改造4.94公顷,土地综合整治14.24公顷;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18736912.92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10-15长安区山前中部受损区湿地修复、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与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标段编号:N610116350616DyJy8fs001;标段类型:施工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10-15长安区山前中部受损区湿地修复、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与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本次招标主要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10-15长安区山前中部受损区湿地修复、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与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10-15长安区山前中部受损区湿地修复、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与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124.115.168.54:8887/ztxx/ind ex.jhtml)主体信息库可查询。
3.4.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s://qiye.sxxzsp.cn:29086/qualification)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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