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已由安康市林业局以安林字〔2025〕29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实施方案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批复》(汉发改农经【2025】7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汉滨区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谭坝镇(后沟村、谭坝社区、马河社区、官子沟村、鸭蛋河村、惠坪村、松坝社区)
2.2 工程规模: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
2.3 投资金额:17675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天
标段名称:安康市汉滨区 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六标段)(五次)
2.5招标内容: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
2.6招标范围: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六标段)(五次)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六标段)(五次):①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及以上资质。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⑤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⑥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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