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应急安全救援协同系统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应急安全救援协同系统完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511001),总体建设方案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晋交科技发〔2025〕353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现有移动端设备的基础上,完善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及设备(移动应急指挥系统、便携式卫星系统、5G便携基站、无线集群、视频融合系统)、便携移动终端(智能单兵终端、便携式自组网MESH终端、一体化便携式无线融合指挥平台、一体化便携式移动指挥箱),单兵应急指挥设备(应急用)。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001标段;招标范围:完善应急安全救援协同设备项目等,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等。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图以批复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施工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包含所有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②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近三年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⑤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6.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4 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总体建设方案中标单位、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中标单位及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服务单位、监理服务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1-15-10:00:00至 2026-1-22-10: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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