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单北村食用菌数智化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单北村食用菌数智化大棚建设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1-640422-20-01-21165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蕈香原(固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蕈香原(固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铭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食用菌出菇棚274座98280平方米,A型出菇棚266座95760平方米,B型出菇棚8座2520平方米;生产附属用房3栋725平方米;成品活动式厕所7座126平方米;配套道路、电力、给排水等。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兴隆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施工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单北村食用菌数智化大棚建设项目一标段A、D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单北村食用菌数智化大棚建设项目二标段B、C区。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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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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