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0号线三菱自动扶梯消隐改造(三期)设备安装标段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地铁10号线三菱自动扶梯消隐改造(三期)设备安装标段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0X260010)
发布时间:2026-01-13 16:29:57
发布时间:2026-01-13 16:29:57
一、招标条件
北京地铁10号线三菱自动扶梯消隐改造(三期)设备安装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60010 )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批准 ( 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2025年度第四批更新改造项目的批复意见 ( 京交函【2025】976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自动扶梯更新过程主要包括:24台旧梯拆除并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破拆的地面渣土外运消纳;基础的修整、扶梯周边必要的土建改造调整;24台自动扶梯的制造、出厂验收、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等;包含扶梯运输或安装时吊顶、栏杆、地面装饰、部分车站闸机、安检机等既有设施的拆除及恢复、施工期间相关车站的公告标识提示;井道照明;验收(含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电梯监督检验等)、领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约定免费维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设备注册登记、各类技术服务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设备增加智能诊断与安全预警系统,自动扶梯系统与土建、低压配电、BAS、FAS、物联网、给排水及导向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施工。本次自动扶梯更新过程还应包括:电梯配套电气、控制等系统拆除及调试;在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整个工程才能算完成工作。 由于此项工程是在运营车站不停运的条件下实施,施工现场需要进行围挡和一些必要的设备设施防护,投标人要考虑此方面的投入。
招标暂估金额: 25341682.8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芍药居站2台、太阳宫站2台、三元桥站3台、农业展览馆站2台、团结湖站2台、呼家楼站5台、金台夕照站2台、国贸站4台、劲松站2台。
其它说明: 无
招标暂估金额: 25341682.8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芍药居站2台、太阳宫站2台、三元桥站3台、农业展览馆站2台、团结湖站2台、呼家楼站5台、金台夕照站2台、国贸站4台、劲松站2台。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应具备以下A(新证)、B(旧证)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自动扶梯资质(新); B.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C级资质(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 注:投标人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全部设备安装施工期间,并需填写许可证承诺书。 近5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失信被执行人 本货物采购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其他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