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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项目B-01地块-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室外环境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26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项目B-01地块-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2.5%及1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环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项目B-01地块-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室外环境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联发街、海城街、玉门街、公司街围合地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272平方米。室外环境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共122日历天(其中污水工程、雨水工程、外网管线需拆除支护桩、道路拆除及恢复单位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室外场区内景观铺装绿化工程、景观电气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道路拆除及恢复、支护桩拆除,要求中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各单位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维保及其他必要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并通过建设单位的专项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885466.5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4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相关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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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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