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电子信息智造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郫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电子信息智造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招【2025】第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创兴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创兴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招【2025】第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都区红光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2亩(含拟整合并宗的约6亩),拟建设高品质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7.54万㎡,其中多层厂房约5.17万㎡、高层厂房约2.07万㎡、配套服务用房约0.076万㎡、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约0.22万㎡。
2.3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所需勘察及本工程全过程所需的一切配合。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建设施工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等成果文件,提供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勘察相关的后续服务。具体勘察内容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设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设及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BIM 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在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在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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