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区坪林坝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区坪林坝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函[2025]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元盈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元盈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函[2025]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0.97km,新建护岸 0.97km;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后期服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
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与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本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以较低的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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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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