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
福清联络站地灾治理工程PC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于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2]1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昆仑能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昆仑能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外输管道工程福清联络站地灾治理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 LNG 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起于莲峰首站,终至西三线已建的福清分输站,年设计规模为 33.9×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为10.0MPa,线路长度约104km,管径为 D1016,沿线共新建4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
新建4座站场,即莲峰首站(与上游福建 LNG 接收站合建)、南郑分输站、江阴分输站、福清联络站;新建4座监控阀室,即1#、2#、3#、4#监控阀室。
因2023年福清台风降雨较大,造成地方水文及周边环境变化,为防范福清联络站地质灾害风险,对福清联络站北侧及西侧征地红线内进行防护。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1)场区北侧设置C25毛石混凝土挡墙,顶标高与场平标高一致,顶宽1.0m,墙背垂直,墙底水平,面坡比1:0.3,依据地形埋深不小于2.5m,挡墙全高为7-10m,支护长度为145.0m。墙顶设置防撞护拦2m。挡墙前设置石笼消能。
(2)场区西侧设置 C30 钢筋混凝土挡墙,顶宽1.0m,顶标高为143.0m,墙背坡比1:0.15,面坡比 1:0.3,墙底水平,墙底设置1.5m厚C25毛石混凝土底板,底板宽度比墙底宽1.4m,下设0.1m厚C20素混凝土垫层,垫层宽度比底板宽0.4m。场平标高位置挡墙横截面宽1.7-2.0m,依据地形埋深不小于2.0m,西侧和北侧挡墙转弯处做圆弧处理,挡墙全高为7-10m,支护长度为70m。墙顶设置防撞护拦2m。挡墙前设置石笼消能。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6年1月26日,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15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各分项工作的工期约定如下:
- 临时征地等手续办理及施工准备:15天
(2)施工期:95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1)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和施工及成品保护;相关的专项评价(评估)确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临时设施的施工、安装、验收等工作。
(2)工程验收: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规范要求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协助发包人通过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安全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防雷验收、职业病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3)外协及征地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及涉及村镇、村民的协调、相关手续及费用。取得施工、施工便道、材料存放加工场地、渣场等临时用地、用林手续,并承担第三方相关补偿费用及政府相关费用。负责原始地貌视频采集、用地面积及地面附着物数量现场清点登记工作、复垦方案编制、渣场治理等临时用地/用林补偿协议签订等,并负责清理、整治、恢复土地原貌。完成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外协手续及征地的其他工作。
(4)项目管理: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协调、信息、文件等方面管理服务。
(5)其它相关服务:负责施工队伍调遣、人员培训、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搭建、视频监控及网络的建设。
(6)配合发包人完成转资、结算、审计、竣工验收及决算;将项目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产生的数据、文档、模型以标准化的形式通过数字化交付接收平台向发包人进行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3.1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资质等级查询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 (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3.4.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新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1)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内容、结论、时间)或交工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交工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须提供对应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新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
(4)目前无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提供承诺书)。
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或合同主要页及建设单位出具项目经理职务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对应(1)中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内容、结论、时间)或交工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交工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须提供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3.9质量负责人需满足:必须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2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4其他要求
3.14.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4.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书)。
3.14.3分包要求:允许劳务分包,不允许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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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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