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5-0244 项目名称:新一代高效水力压裂设备 预算金额:7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8.00万元 采购需求: 新一代高效水力压裂设备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徐州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