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储罐区浮盘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ZY26-XA602-GC063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长庆石化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一座2000m³储罐、一座3000m³储罐、两座4000m³储罐,现在使用的均是铝制浮盘,需要更换为钢制单盘式浮盘。
长庆石化公司根据《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要求》“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储罐,应采用全接液高效浮盘或采取罐顶气收集治理措施”及 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版)中 6.2.2 条规定:“存储甲 B、乙 A 类的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大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式浮顶”的规范要求, 需要将储罐现有铝制浮盘更换为钢制单盘式浮盘,一方面消除设备设施潜在隐患,另一方面有助于长庆石化公司实现全厂 VOCs 深度治理的目标。
本招标项目为长庆石化公司储罐区浮盘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金额150万元。
2.2招标范围:依据发包方要求及详细设计文件范围和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施工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包括拆除、改造、新建)、在役管道碰口、三查四定问题整改;配合压力设备及管道注册相关工作;配合完成资产转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配合报批报建工作和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结算及转资工作;配合发包方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对施工中的HSE、质量、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新航煤罐区:2座4000m3航煤储罐(G307、G310),铝制装配式全接液浮盘及其密封的拆除,原密封型式为囊式密封+舌型密封;增设钢制单盘式内浮盘及其周边密封,密封采用浸液囊式密封+二次舌形密封,导向管采用伸缩囊套密封,整体订货;带芯人孔及平台的改造;消防泡沫系统改造;储罐改造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2)航煤罐区:1座2000m3航煤储罐(G303),铝制装配式全接液浮盘及其密封的拆除,原密封型式为囊式密封+舌型密封;增设钢制单盘式内浮盘及其周边密封,密封采用浸液囊式密封+二次舌形密封,导向管采用伸缩囊套密封。整体订货;带芯人孔及平台的改造;消防泡沫系统改造;储罐改造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3)中间原料油罐区:1座3000m3中间原料油储罐(G508),浮筒式铝浮盘及其密封的拆除,原密封型式为囊式密封;增设钢制单盘式内浮盘及其周边密封,密封采用浸液囊式密封+二次舌形密封,导向管采用伸缩囊套密封,整体订货;带芯人孔及平台、罐壁通气孔及其它接管等的改造;消防泡沫系统改造;储罐改造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以上施工内容若存在偏差,以该项目详细设计技术资料为准。
2.3 施工地点:长庆石化公司。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从事建筑、安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发票)。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负责人(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以后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8.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8.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网址:*在线报名(如未在*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首页:https://*“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石化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长庆石化公司
联系人: 李 钊
联系电话:13369112550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凯瑞大厦A座
联系人:刘栋,张旭莉
电话:0934-8380903 029-68934537
电子邮件:cpmczbzx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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