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7001202512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设施维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化工有限公司各装置生产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网堵漏抢修、生产设施零星维修、雨排管线清淤及土建配合检修等。
2.2技术标准和要求:
执行标准: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以及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同时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技术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1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1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
(1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
(16)《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17)《双曲线冷却塔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3
(1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GB 50601
(1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
(21)《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7
(2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道路工程》SY 4210
(23)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10
(24)《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29
(25)《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35
(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2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28)《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29)《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9
(30)《防静电地面施工验收规范》SJ/T 31469
不限于以上技术标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2.3服务地点:化工有限公司各装置。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5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6其它要求:本项目施工,大庆炼化公司不支付人员及机具调遣费、入厂培训费、现场监护费等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7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扣除甲供材料、甲供乙买材料、乙购甲方批价材料及不可竞争费用)下浮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以评标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为准)。
3.1.4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评标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国内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设施维修项目或建构筑物维修项目,且单份有效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合同价款和双方签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文件(经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文件),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以评标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评标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为准。)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3.2其他人员:
(1)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评标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为准)。
(2)投标人承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满足施工时期的数量要求。
3.3.3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从事本项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3.3.4投标人承诺,现场服务的作业人员数量满足本项目要求。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施工机具满足现场需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以评标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5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6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7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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