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日常巡查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012025010003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1276
3、项目名称: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日常巡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45.00(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6个包。1包:茅箭道路管理所、东城道路管理所车行道日常维修养护,预算360万元;2包:张湾道路管理所、花果道路管理所车行道日常维修养护,预算240万元;3包:茅箭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和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预算153万元(含4个地下通道的维护保洁费33万);4包:张湾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和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预算112万元(含1个地下通道维护保洁费12万);5包:东城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和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预算100万元;6包:花果道路管理所人行道和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预算80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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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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