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龚滩集镇及景区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8-500242-04-01-96604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龚滩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取水浮船改造1项;龚滩老水厂 改造1项:含新建絮凝沉淀池1座,新建重力无阀滤池1座新建重力无阀滤池1座,回收水池1座;以及厂区送水泵房及加氯加药间和配套设备及自控改造。新建二级加压泵房1座,及三级加压 泵房改造。厂区配套设备及自控改造1项;新建配水管道长度共 计34.99km; 新建DN25入户管72km;配套设施:新建检修阀设施182 座,新建排泥井19座,新建排气井20座,新建消火栓85座,新建 减压井8座,新建电磁流量计井6座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541.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81.7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目内容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