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市政公园排污管网系统改造升级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市政公园排污管网系统改造升级工程施工标段已由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监督部门为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市政公园排污管网系统改造升级工程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成都市。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收集公园内全部污水源及厕所,西侧污水排至河滨路截污干管,东侧污水排至二环路市政污水管网;原有管道连至雨水管道排放,并对所有原有管道清淤,清淤后对原有污水管道进行短管置换修复。新建雨水管网管径DN300-DN400,约202米,新建污水管网管径DN100-DN600,约856米,新建及重建雨污水检查井43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雨污水管网清淤2859米,管径DN300-DN800,清淤后进行短管置换2859米。本次施工全线采用垂直开挖,5米以内按管道开挖支护图开挖。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4招标范围: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市政公园排污管网系统改造升级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①若为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六-(三)-注:-2-(1)要求资质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内容执行;②若为专业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六-(三)-注:-2-(2)要求资质为专业承包资质的内容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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