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县解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090028560266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博白县解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已由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博水函【2025】97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博白县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 ,招标人为博白县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硕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博白县内。
工程规模:解放水库位于博白县菱角镇菱角村,距离镇区3km,距离博白县城62km,座落在南流江支流龙潭河的下游,地理位置处于东经109°42’,北纬22°42’。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和防汛路、管理房等组成,发电站已废弃。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6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46 万亩,最大实灌面积 1.46 万亩。解放水库影响范围:下游菱角镇菱角村、绿湖村、陆浦公路、玉铁铁路,影响人口1.6万人,耕地 0.81万亩。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技施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及项目相关专题等工作。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成果;施工图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相关专题报告按项目审批要求时间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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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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