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十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己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 ,估算投资 11132.8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 。项目己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十标段)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
2.3 建设规模:
新建泵站1座,铺设压力管道14.8公里,配套建筑物65座;新建35千伏输电线路4.25公里,10千伏架空线路1.5公里,35千伏变电站1座,配套高低压进线柜等附属设备。
2.4 计划工期:
十标段监理服务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服务期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服务期日期2026年5月30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监理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施工及相关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十标段投标人
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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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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