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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质检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102G2511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质检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 中储粮综【2025】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储粮黑龙江质检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质检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9 号中浩华尔街 A 栋 1 层、13 层-15 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黑龙江质检中心装饰工程改造项目,本项目将对中浩华尔街 A 栋 1 层 及 13 层、14 层及 15 层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 3800 ㎡。其中 1 层面积为:276.65 ㎡,13 层-14 层面积为 2248.9 ㎡,作为实验室使用,15 层面积为1274.45 ㎡,作为配套辅助综合办公区使用。改造主要内容:实验室区域装饰装修、电气、暖通、给排水、电力增容、消防工程、气路等专业改造工程、实验室增设专业配套设施(集中供气系统、纯水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废气集中处理设备、智慧化控制系统等);配套区域的智能化控制升级,局部装饰粉刷、吊顶更换、更换智能化控制门、增设隔音隔断等;试剂耗材室、试剂库房增设智能试剂管理系统,实验室家具采购与安装、安全岛建设等相关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2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5月 28日,总工期: 15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中涉及的所有工程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0321249.5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具备(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别、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行业系统→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即显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完整截图保存)。
3.2财务要求: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须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装修或改造工程。
(1)
已完工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2)
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证明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或分包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缴纳连续 3 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5 年 9月-2025 年11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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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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