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钟发改审〔2025〕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古园路南侧、邹鹤路北侧、扁担河西侧。
2.1.2建设规模:涉及总用地面积约2331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22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4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44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1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垃圾转运站、处理楼、2个门卫等。
2.1.3 质量标准:按施工合同执行。
2.1.4工期要求:按施工合同执行。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建筑、安装、精装修、智能化、市政外场、综合管线、各类设备等招标人要求监理内容)、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内外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相关的事项;(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总监理工程师等级、专业 |
001 |
邹区镇生活垃圾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
35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3.2 承担过类似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同时在常州地区2个监理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担任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得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
3.5其他报名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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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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