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300202511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项目聘请第三方承包运营项目,已由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15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海市海南区城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海南区污水处理厂2009年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能力30000m³/d。实际处理的污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可处理 2000m³/d。另外接收万源矿坑疏矸水3000m³/d进入污水处理厂,合计工业废水可处理5000m³/d。生活污水处理量为 10000m³/d,总污水处理量可达到15000m³/d。(2)海南工业园再生水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接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污水,通过再生处理后达到节水减排,缓解水资源短缺、降低污染、促进循环经济的目的。总处理规模为30000m³/d,其中一期项目处理量为 10000m³/d。
招标范围:为确保乌海市海南区污水处理厂及海南工业园再生水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稳定、高效运行,提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水平,计划聘请具备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专业运营单位参与运营管理工作。主要运营成本包括:(一)污水处理:电费、人工及福利劳保费、药剂费用、化验费、日常维护维修费、在线运营费、第三方季度监测费、自来水费、污泥处置费、管理费、净利润、所得税等所有费用;(二)再生水处理:电费、人工及福利劳保费、药剂费用、设备运行折损费、蒸汽费用、污泥处理、高浓盐水处理费、日常维护维修费、管理费、净利润、所得税等所有费用。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三年(一年试运行,两年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出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 标准并达到本地区污水回用的用户,海南区煤化工基地工业区循环冷却水的要求。污水再生处理后主要回用于循环水的补充水,根据国标该部分再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煤化工工业基地的绿化和道路浇洒使用再生水,该部分再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本项目最高限价:54658750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须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5)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承诺:
①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在**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