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项目勘测定界、用地组卷报批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25〕4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广西南宁邕北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人为 广西南宁邕北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及河池市大化县,共计2市5县(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用地总面积27385.28亩,其中永久用地2598.46亩(其中耕地693.23亩,园地656.36亩,林地751.13亩,草地32.69亩,工矿仓储用地2.42亩,交通运输用地62.9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1.84亩,其他土地7.80亩),临时用地24786.82亩(其中耕地11833.76亩,园地8043.31亩,林地3452.72亩,草地252.06亩,工矿仓储用地1.90亩,交通运输用地634.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2.75亩,其他土地65.57亩)。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8499.62亩,其中永久用地涉及490.86亩,临时用地涉及8008.76亩;涉及生态公益林132.21亩,其中永久用地涉及11.88亩,临时用地涉及120.33亩。本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702.46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起9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勘测定界材料成果。
2.3 招标范围:为项目范围所涉及的南宁市武鸣区、西乡塘区、隆安县、马山县及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并编制勘测定界报告书、组卷报批、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图件。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勘测定界、用地报批等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1日)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1日)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被 《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 信 用 中 国 (广 西 ) 》 (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 被《 国 家 企业信 用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 http://www.gsxt.gov.cn)或 中 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并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项目需要,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不少于5人,且需具有相关职称。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测绘类副高级职称。
(2)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其他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具有测绘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有效,其扫描件必须清晰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联合体协议中不承担相关专业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1资质条件”、“3.2财务要求”、“3.4信誉要求”、“3.6其他要求”。联合体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