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88工程01子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5ZJR851C11506BD/GKZH-25ZXG862
2.2项目名称:401.88工程01子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3项目概况:01子项:总建筑面积约为5638.5平米,为单层厂房,层高6米;局部两层,每层层高6米。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01子项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范围及技术要求以施工图为准。
2.5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场,开工前15日内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审表。
2026年2月28日FCD,4月30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5月30日完成装饰工程,6月15日给排水工程调试完成可用。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最新发布的一体化三级进度计划或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正式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设计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3395418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上述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X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4.2招标文件获取
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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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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