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EPC(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EPC(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EPC(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招标编号:K15020020251128010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包头市城市管理局会批复,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文号: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3〕36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3〕124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延期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5〕19号)、关于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包城管发〔2025〕14号) ,项目代码:2303-150207-04-02-751090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争取一般债券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等多渠道筹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内。
2.批准文号:包发改审批字〔2023〕36号、包发改审批字〔2023〕124号、包发改审批字〔2025〕19号、 包城管发〔2025〕14号
3.工程规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调蓄湖库水域生态修复、引排水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配套工程。
(一)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在赛汗塔拉园区建设人工湿地4处,总面积17.80万㎡,用于处理南郊、北郊等相关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能力6万m³/d;湿地一东侧设置前置塘,面积3.02万㎡,调蓄量约7.5万m³,用于接纳草原东侧初期雨水,塘内设置三道渗滤堰,沉降后初期雨水经提升泵站进入湿地一处理后排至河道,塘内设置曝气设备;草原西北侧利用现有渠道设置“进水沉降区+强化净化区+生态净化区”三级工艺处理西侧初期雨水,渠道长约1525m,面积约7625㎡。
(二)调蓄湖库水域生态修复
将赛汗塔拉园区南侧现有水域作为蓄水空间(可蓄水量约15万m³),对其四周及湖底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沿岸生态缓冲带1.22km,沿湖开展水域生态修复1.72h㎡,湖内开展基底修复0.34h㎡,湖内设置10套推流型离子发生器,调蓄再生水的同时,对水质进一步净化。
(三)引排水及再生水回用工程
新建3条引水管线,长度约3.0km,其中2条接自草原内现有再生水管网,1条接自黄河大街再生水管网,用于各湿地进水;新建排水管线496m,用于各湿地排水至草原内部河道;新建一体化再生水回用泵站1座(设计水量为1.2万m³/d);新建再生水回用管线1条,长度4.40km,用于赛汗塔拉园林绿化用水输送。
(四)配套工程
新建湿地管护道路1687m,用于人工湿地日常维护;新建在线监测站2座,分别设置于湿地一提升泵站和再生水回用泵站旁,用于监测出水水质。
4.标段编号:K1502002025112801001001
5.项目名称: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人工湿地建设及区域再生水回用工程EPC(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6.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技术服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采购内容:经招标人最终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中涉及的设备及工器具的采购。
施工内容:经招标人最终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中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
7.计划建设周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工期335日历天
8.计划投资:8907.13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主要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需要再派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需提前登录、签到、在线参加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即可;
(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4 未被列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当事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30
2.递交网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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