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金银滩镇智慧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金银滩镇智慧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4-640302-20-01-1451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330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温棚57座,配套智慧农业系统包括配电、环境监测、喷雾灌溉系统等,实现远程控制和精准种植;配套其他基础设施设备等工程。
2.2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其中:
施工一标段:新建设施温室大棚 57座,建筑面积共计270158平方米,建筑宽度为23米(其中:360米长设施温棚1座,345米长设施温棚1座,290米长设施温棚1座,260米长设施温棚1座,255米长设施温棚10座,251米长设施温棚1座,247米长设施温棚1座,242米长设施温棚1座,238米长设施温棚1座,230米长设施温棚1座,195米长设施温棚1座,190米长设施温棚13座,185米长设施温棚1座,170米长设施温棚19座,150米长设施温棚1座,144米长设施温棚1座,125米长设施温棚1座),室外给水及室外低压电气部分,安装智能设施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