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等,招标人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2020年检测破损3级以上缺陷 28处、1.1km管网进行清淤、修复;对二期排水管网排查修复项目中排查存在问题的8.5km管网进行修复;
对2013-2018年建成的45.3km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对东片区 2021 年建成的 37.6km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排查清淤排水方沟 4.1km。
2.2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利通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6个标段:
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五标段:对中心城区及南片区富民路、柴园巷等路段管网进行排查清淤、修复;对泵站和雨水调蓄池进行清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六标段:对东片区东旺街、新民路等路段管网进行排查清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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