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神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第二期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第34次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神木城投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神木市城区及店塔镇街等 ;
2.2 工程规模:拟在邮政大楼停车场、万众广场停车场、王渠C区2号停车场、祥福家园停车场、店塔镇政府、店塔镇便民服务中心、店塔税务局西侧、店塔北换热站北侧、杨城华府、国网神木供电公司院内、神木市环卫所西沙院内,龙华科技公司、龙华煤矿风井口、龙华公寓、神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游客服务中心)、神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酒店停车场)等地建设22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
2.3 项目投资总额:26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9156000元);
2.4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神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第二期;标段编号: E6108003536ah8tuttwj001;标段类型: 其他; ;
2.6 招标范围:标段1:拟在邮政大楼停车场、万众广场停车场、王渠 C 区 2 号停车场、祥福家园停车场、店塔镇政府、店塔镇便民服务中心、店塔税务局西侧、店塔北换热站北侧、杨城华府、国网神木供电公司院内、神木市环卫所西沙院内、龙华科技公司、龙华煤矿风井口、龙华公寓、神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游客服务中心)、神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酒店停车场)等地建设 22 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
2.7 其他: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慧 1819129616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第二期: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第二期: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仅面向民营企业。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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