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风城油田特种设备检验辅助施工
招标编号:ZY24-XJK25-FW03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风城油田特种设备检验辅助施工已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齐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2025年风城油田特种设备检验辅助施工是风城油田作业区2025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之一。对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区域的以下特种设备进行检验配套辅助施工:注汽锅炉、加热炉等锅炉;换热器、分离器、超稠油蒸汽处理器、热化学处理器、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
2.2服务内容:暂定对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区域的以下特种设备进行检验配套辅助施工:注汽锅炉、加热炉等锅炉;换热器、分离器、超稠油蒸汽处理器、热化学处理器、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3预算金额:350万元(不含税)
2.4服务地点: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油区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价格(招标控制价):在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5%(不含税价,不含未进基价主材、设备费、不可竞争费用、行政性收费)。
2.8标段(标包)划分:否 标段划分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安装作业需要具备GC1级压力管道及以上的安装资质。
3. 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5.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 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或提供证明材料。
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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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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