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崇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咸宁石城方山100MW光伏电站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27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崇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咸宁石城方山100MW光伏电站项目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崇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崇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咸宁石城方山100MW光伏电站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
2.5 计划工期: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88天。总体工程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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