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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颗粒碳+活性炭+木醋液项目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格县颗粒碳+活性炭+木醋液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德格县颗粒碳+活性炭+木醋液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发改项〔2025〕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格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托底性帮扶资金及拨付标准内财政援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格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德格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发改项〔2025〕1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占地 5000 平方米。项目本次实施内容包含原料堆场、共享预处理车间、生物质颗粒碳生产车间、活性炭生产车间、成品库房、能源中心、道路硬化、配套消防及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生物质颗粒炭及活性炭、粗制木醋液的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原料堆场、预处 理车间、生物质颗粒碳生产车间、活 性炭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等建筑面1599.79 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495万元。

2.3 计划工期:8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 施工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4302493.27 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改造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提供原件备查(?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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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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