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原纤三厂房和公用工程部压缩机厂房拆除
招标编号:ZY25-SY271-FW0295-01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原纤三厂房、公用工程部压缩机厂房拆除,具体包括:
(1)辽阳石化分公司原纤三厂房:厂房长114米、宽72米,中间主厂房宽48米,高13米。排架结构,屋顶为钢行架,屋面为槽形薄腹板,辅房为砖混结构二层,南北两侧辅房宽度均为12米,高9.6米。整个厂房内为混凝土地面内有设备基础、地沟等。
(2)公用工程部空分装置6#氮建筑物厂房:建筑面积:14.3米*8.8米=125.84平方米,层高:11.1米,室内设备基础一座。
整个厂房全部拆除外运。拆除至地面下500毫米深,平面范围至散水外沿,含散水。
所有拆除物均归施工方所有,并及时清理出厂。拆除工程需要的施工措施、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估算金额:0元(不含税)。
2.3实施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原纤三厂房、公用工程部压缩机厂房。
2.4功能用途:建构筑物拆除。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3.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3.3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土建施工项目,以合同为准。
3.6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均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1)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施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员:2人及以上,执C证。
3.7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8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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