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厂外增加停车位工程
CZDC-JA-2025005
一、项目条件
(一)工程名称: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厂外增加停车位工程
(二)建设单位: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四)估算金额:38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燃气发电滁州公司厂外停车场自建道路西侧,现为政府批准使用的公共绿地,沿自建道路向西拓展5米左右,使用公共绿地进行硬化修建停车场,原护坡乔灌木向西侧5米平行移栽,停车位按照5米*2.5米规格新增50个(暂定),停车位使用混凝土硬化,面层铺设沥青、划线处理,预留膜结构车棚基础,新建停车场开道口。详见技术规范书及答疑。
(二)工期:自开工报告批准的90个工作日内完工。
(三)合同文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四)质保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B证;
(五)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建筑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结算要求
(一)结算依据
1.计价依据: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3号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执行。
2.《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
3.人工费:按照滁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近期工程人工单价执行。
4.材料价格:按照滁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当期工程信息价,不足部分采用安徽省内滁州市周边市信息价或市场询价、缺项部分价格由发包人决定。
5.取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费率标准执行。
6.增值税执行:按照《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按照9%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17:00~ 11月7日10:00
(三)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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