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本部新租赁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05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本部新租赁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本部新租赁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项目。
2.2 施工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2层。
2.3 采购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工作内容是22层大型多功能会议室、智慧运营监管中心等功能区域的LED显示屏及配套的音视频系统的、中控系统及网络系统的建设, 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基础建设和售后服务。项目完工后提供竣工图纸和网络拓扑图等。
2.4 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为50天(含卫生清理及室内环境检测),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乙方负责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和服务能力认证二级(CS2)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LED显示屏建设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等信息),并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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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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