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2026-2030年度取水明渠、大件码头港池及航道清淤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QHD-GC-GKZB-25-0106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2026-2030年度取水明渠、大件码头港池及航道清游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承担方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福清核电取水明渠渠道清淤、各机组取水口清淤、大件码头港池及航道清淤,并全面负责施工相关证件办理、施工文件(含准备阶段)提交、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之前现场已开工但未结束的工作,不包括在本项目中),截止时间为2030年6月30日(2030年6月30日之前开工的工作,需执行至该项工作结束)。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具有具有两年以上海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页、安全员名字及双方签章页,承担不同合同时间可累计)。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17: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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