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579)
一、招标条件
望电公司基于人工智能多模态巡航的燃煤电站全程自主优化控制技术研发与试验验证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街70号
2.2 项目规模:66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检测方式论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基于人工智能多模态巡航的燃煤电站全程自主优化控制技(CHDTDZ065/18-QT-57901):对望电公司4号机组进行智能控制系统平台建设,开发实时数据中台和智能计算引擎;进行自主控制技术研发,设计全工况多模态控制策略,开发辅机控制功能,环保品优化系统等,提升4号机组智能化运行水平,实现少人/无人工干预连续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基于人工智能多模态巡航的燃煤电站全程自主优化控制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燃煤电厂智能控制系统开发(或调试)业绩。提供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14 08:30到2025-10-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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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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