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东院墨脱水电服务基地项目已由华东勘测设计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为华东勘测设计院(福建)有限公司,该项目为自营自建模式,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华东院对该项目桩基及围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97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88.18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4984.07平方米,新建建筑22704.11平方米(地上18089.63平方米,地下室4614.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与新建两部分,其中,保留1、2、3、4#楼,项目对5#、6#楼进行拆除,5#楼为发电机房、变配电房,6#楼为消防水池、水泵房。新建建筑包括7#、8#、9#、10#楼,其中,7#楼为辅助楼;8#楼为综合办公楼,功能为大堂、设备用房、办公区、会议室等;9#楼为客房楼;10#楼为客房楼;各建筑之间建设架空连廊,地下车库建设一层。
2.2 招标范围:华东院墨脱水电服务基地项目图纸中的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工程材料采购和施工(其中工程桩、塔吊桩和支护桩的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主材甲供),具体以清单为准。
2.3 招标内容
2.3.1 桩基工程及围护工程中的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含塔吊桩)的成孔、商品混凝土灌注、钢筋笼制作和安装、钢护筒制作和安装等所有工作(主材商品混凝土、钢筋甲供);
2.3.2 围护工程中的高压水泥旋喷桩成孔、喷浆等所有工作(主材水泥甲供);
2.3.3 围护工程中的喷射混凝土加工、喷射混凝土等所有工作(钢筋、水泥等主材甲供);
2.3.4 围护工程中锚杆支护的钻孔、注浆、锚杆(锚索)采购、制作和安装、张拉等所有工作。
2.4 工期:
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6年2月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现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乙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1万㎡及以上公共建筑类地基与基础工程(需含旋挖钻孔灌注桩)业绩;
【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桩基合同 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提供的上述材料至少一种必须能体现类似工程项目特征、建筑面积等,不能体现的可另行提供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
注 1:上述①②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等描述不一致时,按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 ;
注 2: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 、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 用房等)以及交通运 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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