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10-3-042)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企业文化室还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二期项目企业文化室还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包括企业文化室还建工程,本项目包含面积约300㎡(以实测为准)企业文化展厅、厂区文化二次深化设计、深化施工图编制(包含材质、工艺说明等)、执行施工清单(包含设备型号规格、数字化内容制作、软件控制系统、文化展陈、艺术创意等)、现场施工安装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2.4工期:暂定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75日历天。开工日期: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进展调整进度,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企业文化展馆(或展厅)施工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技术协议或客户评价或满意度调查等材料可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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