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机组压力容器评估与检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21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机组压力容器评估与检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2标段划分: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机组压力容器评估与检验服务项目
2.3服 务 期: 计划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通知日期顺延。检验及评价报告递交日期:检测完成后40日之内完成送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检验类型为定期检验,检验项目包含RD3、RD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机构类别为甲类检验机构A1级或A2级或B1级,核准项目包含RD2;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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