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周口市鹿邑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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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周财招标采购-2025-84 | |||||||||||||||
2、项目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周口市鹿邑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945,500.00元 | |||||||||||||||
最高限价:17945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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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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