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9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川投资备【2501-510113-04-01-859180】第FGQB-0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蓉欧瑞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蓉欧瑞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1-510113-04-01-859180】第FGQB-00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凤凰大道以北,凤凰东六路以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60004.711m²(约 90.007 亩),新建高品质多层、小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 21.8万m²,1.0<容积率≤2.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万m²,地下建筑面积约 6.38 万m²,约1006 户。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服务期限: 1248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及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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