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4×300MW + 2×600MW等级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总工期12个月。合同签订并就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后4个月内货到现场,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9个月内完成性能试验,12个月内完成性能考核。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CHDTDZ026/16-ZB-00801):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国内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或燃料智能化系统建设业绩,且上述系统按设计性能连续稳定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中至少须包含自动采样机(新建)、全自动制样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气动传输系统等建设内容)。
10.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设计性能连续稳定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已投运的材料。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1.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9 17:00到2025-10-14 17:00。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