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12025092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2K001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 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备[2025]0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350225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280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70225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9.95%,自筹及其他资金20.05%,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83300.62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建设规模为183300.62平方米,解放北路1/13号、融信大楼、解放北路34号、解放北路127-129号及津湾广场1-6号楼等项目,共计183300.62平方米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装饰装修工程、商业提级及室外景观改造等。总投资额35022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津湾广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津湾广场一期4号楼、5号楼、6号楼、地下车库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其中津湾广场4号楼改造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筑性质为多层建筑(中型丙等旅游歌舞剧场),建筑层数4层;5号楼1-3层,建筑性质为高层公共建筑,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津湾广场6号楼改造1-5层,建筑性质为高层公共建筑,改造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的提升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结构类型:框架结构。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配合各阶段报审等全部工作。标段投资额45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出具任命书;(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出具任命书;(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