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服务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25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5〕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与云龙山路交界处大楼9-16层(总高16层)。改造建筑面积10328㎡,改造内容包括:内部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实验室装饰装修含动物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样品库、试剂库、电子天平间、实验室环保处理设施设备等。
2.2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与云龙山路交界处大楼9-16层。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不限于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完成时间符合建设方进度要求)。甲方对实验室规划布局已有比较成熟的需求表达,同时可提供大楼现有建筑图、结构图等基础图纸。
2.4设计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初步的设计成果,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6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文件变化导致设计规模减少的,设计费用按实际面积等比例调减。
2.7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文件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签约或终止签约。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医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