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区域新能源远程集控、实验室、运维片区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 项目规模:项目建筑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土建工程-黑龙江区域新能源远程集控、实验室、运维片区建设(CHDTDZ033/22-QT-07401):黑龙江区域新能源远程集控、实验室、运维片区建设。项目建筑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包含提供:装饰装修设计:满足使用功能的室内外设计;施工:结构加固,外墙、屋面改造、室外台阶坡道改造,室内功能分区,水电、暖通、消防。包含且不限于提供设计模型文件、全套施工图纸及深化图纸、相关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以及相关部门需要的文本文件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除室内原有墙面、地面、天棚(含水电)及室外墙面保温、室外台阶等,材料采购、施工及施工措施、成品保护、精保洁、移交及竣工验收及完工后的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黑龙江区域新能源远程集控、实验室、运维片区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1)设计资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单位需具备至少一项建筑施工或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8 09:28到2025-10-1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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