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度向家坝电站大坝廊道、右岸第一层至第四层帷幕灌浆、排水廊道智慧照明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848 )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2028年度向家坝电站大坝廊道、右岸第一层至第四层帷幕灌浆、排水廊道智慧照明系统改造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向家坝电站大坝廊道、右岸第一层至第四层帷幕灌浆区域及排水廊道等关键部位的照明系统当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灯具损坏率较高、管路因锈蚀出现垮塌风险、照度和防护等级不达标、灯具安装位置不合理,照明系统整体性能不满足《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的技术标准。同时因灯具缺乏调光功能,无法有效满足节能减排的目标。针对此现状,本项目拟通过实施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工程,对上述区域的照明设施进行系统性升级,以提升照明可靠性与功能性,全面契合现场生产运行需求并提升节能环保效益。
2.2招标范围
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原照明布置图(详见附件),承包方需完成廊道节能与智慧控制场景设计和详细的施工图编制,并经发包方审核通过;
2、完成向家坝智慧照明控制系统平台安装,该平台应具有照度调节、分组控制、电能监测、故障预警及照明系统台账可视化管理等功能;
3、完成向家坝电站大坝廊道、右岸第一层至第四层帷幕灌浆、排水廊道等部位照明灯具改造、照明控制箱更换、线路整改等工作,并接入智慧照明控制系统平台。
4、现场施工完成后,承包方需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向发包方提交最终竣工图,并经发包方审核通过。
2.3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至④须同时具备,且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照明工程(含智能控制系统)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完工证明)。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9日17时30分。
4.2 文件获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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