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HAF项目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专项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第一章 广东陆丰HAF项目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专项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GN-202411050019-N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广东陆丰HAF项目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专项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1050019-N1),已通过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东陆丰HAF项目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专项检测)服务。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检测范围为1、地基基础工程;2、主体结构工程;3、建筑幕墙工程;4、钢结构工程;5、边坡;6、海工工程;7、道路工程;8、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9、建筑节能;10、设备安装工程;11、盾构管片质量;12、原材料进场复检及需要业主独立开展抽检的大宗材料复检项目等。乙方在进行取样检测工作开展前,须自行按照法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技术质量计量等部门进行备案。相应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乙方应在检测工作开始前编制检测大纲及相关管理程序、工作程序,检测大纲及相关管理程序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乙方应按规范要求编制取样试验检测报告(加盖CMA印章)及其他工作成果并提交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参加专题会,对检测工作、检测进度、检测成果及分析等情况进行汇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参与问题的分析、讨论。计划服务期限: 预计70个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2.资质要求:应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具有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上述资质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乙方持有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需覆盖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若不能完全覆盖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乙方可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将部分检测项目外委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注: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边坡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相关检测项目不允许分包,其余检测项目可以分包),但本次投标时需明确外委检测项目和检测单位,外委检测单位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含CMA认证)需完全覆盖拟委托的检测项目,外委检测单位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CMA证书。自动焊氩氦混合气体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不加盖CMA印章。3.财务要求: 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业绩要求:在近五年内(2019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具有3个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其中单笔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含已完工项目和正在实施项目)。5.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其他参与现场检测的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上述人员应经技术培训,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的考核,取得相应检测证书,并经检测单位授权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注:人员检测证书需在投标时提供扫描件,入厂时验原件)。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的建安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及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函。(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 17时30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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