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洗煤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洗煤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按照现行的规程规范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编制《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选煤厂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投资分析、工艺附图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地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选煤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成果报告编制工作;
2.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通过公司及自治区专家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乙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D、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选煤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
E、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揽至少两项类似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F、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 月17日9:00时至 2025 年 1 月22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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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