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年合福高铁福建段公网覆盖5G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FJZT-2025-1192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本项目经三方协商,统一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牵头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2029年12月31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点、监理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2.1采购内容及范围
包括合福高铁福建段新建或改造基站设备(含主设备、天馈线、POI等)、隧道室分(包含但不限于泄漏电缆、天线覆盖设计)、车站室内分布系统(包含但不限于车站、站台等区域无线覆盖和电力引入等设计)、基站机房杆塔及基础(含杆塔基础、土建机房、地网、结构加固、机房改造及装修)、利用铁路资源覆盖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专网塔、陆地高架、红线内场地资源等)、电力引入、传输线路、利用既有铁路线路站址改造等系统的所有监理工作等。
本项目监理服务不含税总预算为7098522.60元。
序号 |
分类 |
专业 |
不含税监理费(元) |
计算依据 |
1 |
铁塔 |
无线配套-隧道室分 |
1211948.00 |
中国铁塔〔2018〕93号 |
2 |
电力配套-电力引入 |
792625.00 |
中国铁塔〔2018〕93号 |
|
3 |
杆塔配套(不含杆塔材料费) |
56123.00 |
中国铁塔〔2018〕93号 |
|
4 |
传输 |
1438228.83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
5 |
主设备安装 |
1048254.25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
6 |
小计1 |
4547179.08 |
||
7 |
电信 |
主设备安装 |
786190.69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8 |
传输 |
1438228.83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
9 |
小计2 |
2224419.52 |
||
10 |
联通 |
主设备安装 |
40424.00 |
发改价格〔2007〕670号 |
11 |
电力配套-电力引入 |
286500.00 |
中国铁塔〔2018〕93号 |
|
12 |
小计3 |
326924.00 |
||
13 |
总计 |
7098522.60 |
1.2.2★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宁德市、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
1.2.3★监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监理的要求。
1.2.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监理服务期限:以实际委托订单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比例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基准不含税单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依据:(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标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专业划分;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评标依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或非联合体声明函(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5.1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中国电信(或福建电信)、中国联通(或福建联通)、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被列入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标依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且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上述承诺函。非联合体的提供上述相关承诺函。】
2.1.6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评标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2.1.7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1)或者(2)的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备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当具备承接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应分工专业的对应资质条件。】
2.1.8同类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全国范围内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设计时速不少于160km/h轨道专业通信或信号覆盖工程监理业绩】。
【评标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需提供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3)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4)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文件。
(5)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6)需另附证明材料(如:铁路简介、设计批复文件等),证明所提供的该份合同设计时速不少于160km/h。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成员均可提供同类业绩;若提供以往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同类业绩,只认可该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同类业绩】
2.1.9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通信或铁路类专业)”(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投标人),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
【评标依据: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2)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3)提供承诺函。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可提供相关人员。】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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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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