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ZY25-SH17-GC1128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粤东LNG现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是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粤东LNG项目建设及投产后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和气化输出等业务。
粤东LNG由 110kV 前詹-海油和 110kV 华湖-海油两条线路供电。110kV 詹油线架空线路 5.7 公里(杆塔 29 基),110kV 华油线架空线路 0.5 公里(杆塔 3 基 N35、N36、N37)。由于 110kV 华油线 N37 与 110kV 詹油线 N28 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双回路共杆且检修安全距离不够,至 2024 年 6 月 31 日已运行 3078 天,因为双回路同停对企业生产、运营造成严重影响,仍未进行过任何维护,为避免后期运维检修期间双回同停,造成变电站全站失压,消除双回同停对企业生产运营的影响,须对110kV 詹油线 N28(110kV 华油线 N37)电缆终端设施进行分离设置
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EPC)总承包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
标段编号: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29 13: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29 13: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项目名称: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ZY25-SH17-GC1128
本招标项目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是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粤东LNG项目建设及投产后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和气化输出等业务。
粤东LNG由 110kV 前詹-海油和 110kV 华湖-海油两条线路供电。110kV 詹油线架空线路 5.7 公里(杆塔 29 基),110kV 华油线架空线路 0.5 公里(杆塔 3 基 N35、N36、N37)。由于 110kV 华油线 N37 与 110kV 詹油线 N28 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双回路共杆且检修安全距离不够,至 2024 年 6 月 31 日已运行 3078 天,因为双回路同停对企业生产、运营造成严重影响,仍未进行过任何维护,为避免后期运维检修期间双回同停,造成变电站全站失压,消除双回同停对企业生产运营的影响,须对110kV 詹油线 N28(110kV 华油线 N37)电缆终端设施进行分离设置。
2.2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拟采用EPC施工方案,施工方提供材料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负责设计及设备材料供货,参加设计联络会、用地的协调、现场试验及验收,以及这些设备的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和投运、保修期的维护、售后服务等。
(2)到现场完成勘探测绘工作;
(3)提供项目施工方案书(至少包含安全、调试);
(4)配合项目提供施工资料(至少包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检测报告、试运转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竣工图、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负责提供技术资料、用于测试的智能设备、技术人员信息等。
(6)配合我司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7)竣工后负责项目在合同约定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粤东LNG110kV华油线N36-N37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2.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4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粤东LNG现场。
2.5建设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实际开工和完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6最高限价:不含税价286.51万元;含税价312.67万元。
2.7计价方式:总价包干+据实结算。
2.8结算方式:固定合同总价+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9.执行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方式,以及设计、施工、采购等各方面的要求、施工安全要求、对采购物资甲供的要求等详见合同条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专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设计资质: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②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证件在有效期内;
③ 安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④ 不能同时具备前述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含2家);
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分工;
③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进行测算,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5公司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须以独立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的身份承揽符合下面任一要求的相关业绩:
至少1项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业绩(要求项目已完工,且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输电工程业绩(要求项目已完工,且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应体现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金额、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金额以合同中写明的金额为准)和完工证明材料(如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已完工并且验收合格的任一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以上要求的,均为无效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时间为准。
3.6人员要求:为实施本项目组建专门的施工队伍,要求如下:
① 项目经理1名:需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至少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110kV及以上等级线路施工管理经验业绩(提供业绩证明)。
注:提供“担任过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业绩证明要求如下:
a.业绩认定日期以中间交接(机械完工)证明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b.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封面、签署页以及体现业绩要求相关关键信息页面)合同扫描件,并提供中间交接(机械完工)证明或交(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的扫描件,同时提供发包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c.合同中如不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的,须另行提供对应合同项目业主证明该项目经理身份的材料(盖业主方章)。
②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业绩或至少1项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输电工程业绩经验(提供该技术负责人的经验业绩证明)。
③ 设计人员:至少3人,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至少1人。主导电气设计,负责线路参数、绝缘配合等;
注册结构工程师:至少1人。负责钢塔结构设计,确保力学性能符合规范(如《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人。需配备电力系统或输电线路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
④ 安全员:至少1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证及以上等级)。
⑤ 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承诺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盖投标人章)。
注:提供上述各项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项目承担经历证明资料、各项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同时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参保单位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及其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
3.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
②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意标点符号,顿号为并列关系,表示均要提供);
④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注意标点符号,顿号为并列关系,表示均要提供);
⑤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黑名单(注意标点符号,顿号为并列关系,表示均要提供)。
⑥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
⑦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⑧ 投标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事件。
⑨ 投标人须承诺如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暂停品类产品使用,已经完成评标的同意招标人不予发放中标通知;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意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框架合同的,同意不得再下新的采购订单;已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同意终止合同。
注:上述①--⑥项请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的按未列入执行),⑦-⑨项提供承诺书(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管网供应商处置结果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8 工程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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