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25272025082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旗镇一般村集体经济壮大养殖场建设项目 已由太仆寺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太发改审批字【2025】123号、太发改审批字【2025】14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太仆寺旗红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太仆寺旗红旗镇人民政府 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旗镇一般村集体经济壮大养殖场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太仆寺旗红旗镇。
2.3.建设规模:建设养殖棚10栋(每2座为一栋连体棚),共84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3600591.10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注册建造师查询的注册人员信息为准。);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起至今,以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和劳动合同,且不得有在施工程。
3.3、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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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